"弃法受赂"翻译解析典故

来源:网络整理 时间:2022-12-13 13:40

“弃法受赂”翻译解析典故

【原文】

弃法受赂。

【解释】

做官的竟然敢抛弃法律,接受人家的贿赂。

"弃法受赂"翻译解析典故

【分析】

从‘弃法受赂’,一直到‘见杀加怒’,都是就官员审问刑案上面来说的。凡是衙役或是书办,也包括在内,并非专指法官而已。太上说‘曲直轻重’,首先就说到‘弃法受赂’;因为‘曲直轻重’自然会有它一定依循的法则;而其惟一的目的,就是想要得钱;所以才会任意的接受,贿赂之人所请求的条件,而颠倒了法律规定;若是法官、衙役或是书办,枉顾了法律的规定,竟敢抛弃法律,仅凭自己的好恶,来判定人犯的死生,那么人民将不知道如何是好,而且会不知所措;难道他们没想到,这样做的话,一定会弄得天怒人怨,而且自己也必定会遭到奇祸啊!

【故事】

侯鉴在担任江夏令的时候,与一位僧人颇有交情,只要他遇有空闲,就一定会去拜访这位僧人。而且在他每次拜访的时候,僧人都早就已经准备好了欢迎招待他的菜饭;可是有一次侯鉴去拜访僧人,僧人此次的招待,却和以往相差的非常悬殊;侯鉴因此就问僧人,僧人回答说:‘侯大人,您每次来访的时候,土地公一定会事先通知我,所以我才能够预先做好准备啊!可是您这次来访,土地公却事先没有通知,所以我才来不及准备,以至于招待不周啊!’侯鉴听了非常的震惊,就拜托僧人请问土地公,这次不通知的理由?当天晚上,僧人就梦到土地公对他说:‘侯鉴的官本来可以做到宰相,可是近来因为他接受了一位姓胡的,贿赂他六十两的银子,因此而冤枉的断下了一件案子;天帝已经销去他宰相的职位,他的官只能做到监司的职位,和我已经没有统辖的关系了,所以我才没有通报啊!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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